为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经过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向学院党委汇报后,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陈浮
成员:卢松、张红、柳云龙、於家、周锐、孙伟华
秘书:陈海宏、李嫄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分配通知确定,我院本次基础推免数5名(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工程每专业各1名,按专业内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资格;其余名额按申请候选人在全院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推免生资格),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专项名额2名(地理科学(师范)本科生推免本校学科教学地理教育硕士),共7名。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需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3、学院依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1)学业综合成绩(占80%)。学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位(绩点)课程成绩(占70%)、学位课以外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占20%)、科创能力得分(占5%)、英语能力得分(占5%)四部分组成。若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均为学位(绩点)课程,则学位(绩点)课程成绩项占90%,学位课以外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成绩项调整为0%,其余项不变。具体计算方法见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2)个人社会贡献(占5%)。个人社会贡献满分为10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计40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最高3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计30分),三部分组成。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计一项。
(3)特殊学术专长(占15%)。特殊学术专长满分为100分,由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高50分)、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最高50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两部分组成。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具体计算方法见综合成绩评分细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计算公式:综合得分=学业综合成绩×80%+个人社会贡献得分×5%+特殊学术专长得分×15%
若综合得分成绩相同,依次按学业综合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得分、个人社会贡献得分排序。推免工作小组审定综合成绩及排序。
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9月18日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推免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9月21日13:00前,学生到奉贤校区环地学院楼205室或徐汇校区环地学院楼206室报名,按要求上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名需提交“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纸质版;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科创能力和学术专长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首页等;个人社会贡献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退伍证、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志愿者服务证书、组织机构实习证明等。以上无佐证材料的均不计分。
电子材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含成绩计算)”电子版发送到chhong850404@shnu.edu.cn
3、9月21日,专家组审核。
4、9月22日14:30,徐汇校区12号楼305室。有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学生参加答辩。
5、9月23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学院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六、入围者须知
1、仔细阅读学校教务处网站《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注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公布。
2、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七、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附件:
附件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含成绩计算).xlsx
附件5.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答辩记录表.docx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