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高峻
成员:宋佳秀、林涛、柳云龙、於家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录音录像: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记录:答辩记录。
二、推荐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分配通知确定,我院本次推免名额共计5人。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需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3、学院依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1)学业综合成绩(占75%)。学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位(绩点)课程成绩(占70%)、学位课以外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占15%)、思想品德得分(占10%)和英语能力得分(占5%)四部分组成。若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均为学位(绩点)课程,则学位(绩点)课程成绩项占85%,学位课以外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成绩项调整为0%,其余项不变。具体计算方法见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2)个人社会贡献(占10%)。个人社会贡献满分为10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0分)、参加志愿者服务(国际、国家级计30分,市级计20分,校级计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计20分)三部分组成。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计一项。
(3)特殊学术专长(占15%)。特殊学术专长满分为100分,由科研论文(计50分)、发明专利(计20分)、科研竞赛获奖(最高30分)三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综合成绩评分细则。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计一项。
4、计算公式:综合得分=学业综合成绩×75%+个人社会贡献得分×10%+特殊学术专长得分×15%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学业综合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得分、个人社会贡献得分排序。
5、推免工作小组审定综合成绩及排序,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最终确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9月25日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9月28日16:00前,学生到徐汇校区西部12号楼306室报名,按要求上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报名需提交“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学术专长佐证材料纸质版,包括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复印件等;个人社会贡献佐证材料纸质版,包括退伍证复印件、志愿者服务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无佐证材料的均不计分。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chenhaihong@shnu.edu.cn
3、10月1日前,专家组审核。有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参加审核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10月3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六、入围者须知
1、仔细阅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关注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的公布。
2、最终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七、监督
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实际未能达到我校推免生报名要求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2020.09.25
附件5.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评审条例及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环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