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Tristar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303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遴选2021/2022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现发布此通告。根据通知要求我院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

一、推免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总数,我校可选送1名推免生候选人。我院可以推选1名候选人,进入学校遴选环节。

二、学习类别与期限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

三、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道德素养,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品学兼优。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拔。

2、现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以及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3、英语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CET六级不低于610分

•托福不低于92分

•雅思不低于6分且单项分不低于5.5分

•具有英语专业考试四级(TEM4)或八级(TEM8)证书

4、绩点不低于3.0;

5、能提供至少两位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

6、具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及学术潜能;

7、适应参加长期海外交流学习活动;

8、能负担往返旅费(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由澳门高等教育基金提供)。

四、选拔方案

1. 推免流程

(1)学生本人登录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iao.shnu.edu.cn),在“海外学习版块”下载填写报名表;

(2)学生将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报名表(适用于联合培养、交换生、访问生项目)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推荐信交给所在学院外事秘书,由学院负责初选,将确定名单及所有申请资料提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初审通过的学生参加视频面试,确定学校候选人推荐名单;

(4)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学校终审通过的候选人申请资料寄送上海市教委复核;

(5)上海市教委复核通过后,将候选人申请资料交由澳门高等教育局,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澳门高等教育局确定候选名单,澳门高等教育基金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预计于2021年4月至5月通知上海市教委。

2.面试流程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院的初审意见,组织对学生本人所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面谈、评估,决定预录取人选(面谈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时间拟定于项目申请截止后一周内,请保持手机网络畅通并提前在移动终端安装“腾讯会议”软件)。预录取名单于面谈后一周左右在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公告栏中公示(http://iao.shnu.edu.cn)。

特别提示:鉴于新冠疫情,交流学习项目是否能够如期开展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录取结果以接收方录取为准。学生若被接收方录取,在办理申请、签注等手续后,交流学习的地区疫情发生变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及时发布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的调整通知。

五、学院申请截止期:2020年11月12日中午12点,材料递交请联系付老师(13917971801)

六、项目咨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张欣亮、张海燕

联系电话:021-6432-8849 / 4286

地址:徐汇校区西部外宾楼北楼309室 / 203室

  

附件: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xlsx

  

环地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