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ristar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1987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及学院有关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系)积极宣传和鼓励积极申报,并遴选出2021年度院级大创项目,作为2021年度学校、市级及国家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培育。

一、申报要求

1. 各教学单位(系)可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社会当前热点问题和学科前沿问题等设定年度立项指南,引导学生申报,并帮助配备指导教师。注意: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博士学位)及以上职称。

2. 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项目负责人不可交叉参与项目,已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 鼓励“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优先立项建设。《“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试点方案》详见附件。鼓励优秀项目传承。历年大创项目(含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在结题验收后,如有后续研究需要,且学生可以在原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的,可以申报新项目。申报时,要求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4.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研究需要,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最长延长期不得超过半年。研究期限内未能结题验收的,视为项目终止。指导教师三年内累计三个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指导大创项目。

5. 申报项目须根据实际所需作详细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主要包括:

1. 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 社会调查项目;

7.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学生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4、5、6)提交学院。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书电子稿以“2021年大创申请书_系名称_项目负责人名称_指导教师名称”命名,电子邮件标题以“2021年大创申请书_系名称_项目负责人名称_指导教师名称”命名,项目成员电子签名,指导教师需填写意见(可暂时不签名)。发送至:chenfu_jeff@shnu.edu.cn

2. 申报截止时间:请于1月16日前提交所有材料。

  

注:所有大创相关的最新申请书电子稿可在如下地址下载:http://jwc.shnu.edu.cn/15/6e/c17047a726382/page.htm

  

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2020年12月


附件1 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方案(试行).docx

附件2 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建设试点方案.docx

附件3 上海师范大学“1+2+4”教学科研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表(教师用表).doc

附件4 上海师范大学“1+2+4”教学科研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表(学生用表).doc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类).doc

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