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工作】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ristar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1246

根据《上海师大关于硕士生导师职责、遴选和流动的暂行规定》(见《上海师大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3月)》以及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近期学院将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办法

凡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符合《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导师遴选条件规定;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办法

1、凡上海师大编制,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中级职称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有过相关教学工作经历,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下载附件2)。

三、其他人员

凡是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助理研究员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可以申请挂靠其他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但不具有正式导师资格。本人需提出申请并提交《环地学院申请指导硕士生登记表》(见附件3)。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通过,可以挂靠其他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由学位点负责人根据年度招生计划最后确定。

四、工作日程安排及所需材料

2021年3月18日(周四)下午3点之前,请教师将相关申请表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1套,交至12号楼213学院办公室。

1、提交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成果材料必须是2016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获得。(学术成果复印论文首页、杂志版权页、图书馆检索证明);

2、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的复印件;

3、提交在研科研项目的项目下达书或项目合同的及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doc

附件3:环地学院申请指导硕士生登记表.doc

附件4: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