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ristar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537

学院各教学单位(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及学院有关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系)积极宣传和鼓励积极申报,并在本学期期末前遴选出2018年度院级大创项目,作为2019年度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培育。

一、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系)可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社会当前热点问题和学科前沿问题等设定年度立项指南,引导学生申报,并帮助配备指导教师。注意: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博士学位)及以上职称。

2.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项目负责人不可交叉参与项目,已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鼓励“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优先立项建设。《“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试点方案》详见附件。

4.鼓励优秀项目传承。历年大创项目(含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在结题验收后,如有后续研究需要,且学生可以在原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的,可以申报新项目。申报时,要求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5.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研究需要,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最长延长期不得超过半年。研究期限内未能结题验收的,视为项目终止。指导教师三年内累计三个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指导大创项目。

6.申报项目须根据实际所需作详细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学生填写《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34)提交学院。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一份(需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稿以“申请表_系名称_项目负责人名称_项目名称”命名。

2. 纸质稿交至:徐汇校区12号楼410室(可通过指导老师代为转交),电子稿发送至:zongwei@shnu.edu.cn。联系人:宗玮老师,联系电话:13917315828

3. 申报截止时间:请申报同学于1231前提交所有材料(包括纸质稿、电子稿)。

  

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201812

  

附件:

附件1 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方案(试行)v3.0.docx

附件2 “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试点方案v1.0.docx

附件3 上海师范大学“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申请表(201609).doc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类).doc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