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实施细则。
一、招生管理与职责
1、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统筹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整个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复试前学院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落实复试职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度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由各学科点组织,复试包括外语和专业两部分,采用口试形式,并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1)专业情况。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能、专业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情况。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等;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行为规范等。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差额比例
1、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均为3月31日,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见下表。调剂生的复试将另行通知,调剂复试工作预计在4月21日前结束。
专业 | 复试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自然地理学 | 7:30-8:20 | 12号楼308室 | 8:30开始 | 12号楼508室 |
学科教学(地理) | 7:30-8:20 | 12号楼308室 | 8:30开始 | 12号楼305室 |
资源与环境 | 7:30-8:20 | 12号楼308室 | 8:30开始 | 12号楼506室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9:00-9:50 | 12号楼308室 | 10:00开始 | 12号楼506室 |
人文地理学 | 12:00-12:50 | 12号楼308室 | 13:00开始 | 12号楼506室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2:00-12:50 | 12号楼308室 | 13:00开始 | 12号楼508室 |
2、复试分数线和差额比例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告《2023年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差额比例原则上定为1:1.2。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需要审核的文件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即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成PDF格式,3月29日17:00前发送文件至kangweiting@shnu.edu.cn邮箱,邮件标题为:初试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核。所有文件以附件形式添加,请勿打包。邮件审核通过后,会有回复,请及时查看。
五、调剂工作
我院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与工程、课程与教学论、生态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均有调剂余额。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以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不接收调剂。
六、体检工作
我校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
2、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九、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其他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请考生知晓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
本细则未尽事宜,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21-64322850联系人:康老师。
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3月
附件1: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