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办法》(2019年6月修订),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下简称环地学院)制定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 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准予转入的学生人数一般控制在当年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地理信息科学专业3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人,地理科学(师范)专业3人、环境工程专业2人,共10人。
第二条 报考条件
一、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入学的学生。
二、报考人需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三、身体健康。
第三条 环地学院原则上不受理以下情况的学生提出转入申请:
一、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者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二、凡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年级学习的;
三、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
第四条 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6月13日-6月21日,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不需要线下递交报名表和成绩单。
二、学院审核。6月22日-6月26日,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
三、教务公布参加考核名单。6月29日-7月3日,教务处公布考核学生名单。7月4日起,学生复习准备。
四、考核录取。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科学(师范)三个专业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环境工程的考核方式为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选满招生计划额定人数。笔试和面试的时间暂定为8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见上师大学校教务处通知。
五、公示名单。8月31日-9月4日(暂定),环地学院公布考核合格名单。该名单经校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六、审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第五条 转专业后续工作
一、被录取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到环地学院报到注册,并按照环地学院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被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可向环地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环地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学院继续学习。
三、转入环地学院的学生,须按照环地学院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齐所有课程,原专业所修课程若未列入新培养方案内的可抵充专业拓展课程计划,达到该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各项条件,才能授予相关证书。
第六条 其它
有意申请转入环地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务必慎重考虑并先行了解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如因转专业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