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一、招生管理与职责
1、学院成立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以及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书记任组长,统筹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整个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调剂复试前学院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落实复试职责,切实维护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调剂时间及程序
我院调剂生的复试工作4月8日开始,预计在4月23日前完成。
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调剂基本要求
我院课程与教学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均有调剂余额。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要求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 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4. 原则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校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退役军人学院相关专业接收调剂。
四、复试办法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我院《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执行。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进行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咨询渠道
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未尽事宜按《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4322850 联系人:康老师。
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6年3月

